獎助學金辦法

  • 2020-04-29
  • Ruling Digital
壹、獎助對象及內容
一、獎學金:每名每學期新台幣八千元,家戶所得90萬(含)以下不分科系(具低收入戶資格者,不在此獎助範圍)。

二、菁英獎學金:生命科學、自然科學、工程技術、人文社會(含管理)等四領域系所。
(一) 大學三(含)年級以上學生20名:每名每學期新台幣六萬元。
(二) 研究生12名:每名每學期新台幣十萬元。
(三) 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8名:每名每學期新台幣十二萬元。
(四) 凡獲參加第二階段面談學生而未獲獎人員,本會酌頒獎學金鼓勵。 依據申請人數與實質審查狀況本會可調整菁英獎學金之名額。


貳、申請資格:35歲以下具中華民國國籍,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。
一、獎學金:延畢生不可申請。 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40以內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。
二、菁英獎學金:
 (一)凡就讀大學三(含)年級以上學生、碩士班、博士班在學學生(不包含在職專班或任何在職形式進修者)及博士後研究人員,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、或占全班排名前20%以內,未受記過以上處分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。
 (二)碩、博士生:同實驗室(教授)碩、博士生合計僅可推薦1人。
 (三)博士生:理工醫農須已於國際期刊發表論文或投稿論文已獲國際期刊接受者、人文社會(含管理) 須已於國內外期刊發表論文或投稿論文已獲國內外期刊接受者。
三、凡條件相當者,以弱勢、原住民及新住民家庭申請者優先考量。

參、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文件: 
(一) 申請書( 附件1-1~1-3 含自傳、師長推薦內容 )、學生證(或在學證明)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 及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同意書。
(二) 成績證明【前一學期】正本、申請人銀行存摺影本(含戶名、帳號及匯款銀行)。
(三) 獎懲證明。
(四) 前一年度全戶所得證明 (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),請至國稅局申請。 
(五) 其他須檢附文件請參閱申請表中 ( 附件1-1 下方繳驗資料欄 )。